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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2018-06-05 14:52   审核人:

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校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负责管理并操作资产管理系统,完善系统管理与服务功能,保障系统安全与稳定,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指导各部门资产信息化管理,实现数据信息动态化管理。

三、严格按照新增资产入库流程,根据采购合同,加强实物资产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坚持标准,核准新增资产技术参数与质量指标,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据实开具实物验收单,做到账实相符。

四、协助完成资产处置工作,根据资产变动(清查、处置、置换等)情况,与资产管理责任单位、财务部门同步调整资产明细账,更新资产管理系统,做到账账相符。

五、组织学校资产清查与统计工作,落实资产清查与实物盘点制度,按照“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原则,开展实物资产抽查盘点工作,出具报告书,形成盘活存量、有效使用、账物相符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资产档案管理,及时汇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文书档案材料,做到档案真实、完整。每年年底出具全校固定资产盘点表等各类报表工作。

七、负责对全校兼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八、盘活闲置资产,对闲置资产提出处理使用建议。

九、负责对学校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达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

十、完成学校领导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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