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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物质采购科工作职责
2018-06-05 14:55   审核人:

资产管理处

物质采购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高校资产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计划要求采购,严把质量关,比质、比价、比服务,力争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三、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负责仪器设备、物资预付款以及财务报销、结算工作。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易耗品等各类物资的订购计划汇总和采购,妥善保管采购相关文书档案材料。按照学校采购流程办理采购业务,限时完成采购。

五、负责全校办公设备、教学仪器及其它设备的售后及维修工作。

六、负责全校车辆的保险、维修工作。

七、负责对购置的物资设备与供货商协调、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组织培训等工作。

八、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处置学校闲置、报废物品。

九、负责办理采购合同的起草、协商、初审、报批、结算和总结。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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