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资产管理科、招标与物资采购科、设备运维科三个科室。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校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负责管理并操作资产管理系统,完善系统管理与服务功能,保障系统安全与稳定,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指导各部门资产信息化管理,实现资产数据动态化信息管理。
三、严格按照新增资产入库流程,根据采购合同,加强新增资产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执行标准,核准新增资产技术参数与质量指标,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如实开具新增资产验收单,做到账实相符。
四、及时完成资产动态管理与审核工作,根据资产变动(清查、处置、置换等)情况,与资产归口管理责任单位、财务部门同步调整资产相关数据,更新资产管理系统,做到账账相符。
五、组织学校资产清查与统计工作,落实资产清查与实物盘点制度,定期开展实物资产抽查盘点工作。
六、加强资产档案管理,及时汇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文书档案材料,做到档案真实、完整。完成年度新增资产报表、资产处置报表、资产总报表、教学仪器设备总报表等各类报表统计工作。
七、负责对全校兼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并督促指导与检查归口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八、盘活闲置资产,对闲置资产提出处理使用建议。
九、完成学校领导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招标与物资采购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高校资产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订学校采购与招标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组织已完成立项项目的采购与招标,编制采购与招标文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采购与招标活动;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易耗品等各类物资的订购计划和采购,妥善保管采购与招标资料和档案的归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四、严格按计划要求采购,严把质量关,比质、比价、比服务,力争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五、负责办理采购合同的起草、协商、初审、报批、签署。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六、严格执行学校财务付款制度,负责仪器设备、物资预付款以及财务报销、结算工作。
七、负责对购置的物资设备与供货商协调、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组织培训等工作。
八、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单位做好合同执行及验收工作;
九、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学校闲置、报废物品。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设备运维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机房计算机和其它教辅场所相关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工作,主要包括东区工作室机房、计算机实训室、艺术楼机房、艺术创意中心计算机实训室和各工作室计算机等;
二、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主教学楼与艺术楼的投影机、音响、功放等、主教学楼的智慧教室设备等;
三、负责全校缝纫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东区各工作室和清河区工艺机房的缝纫设备;
四、负责学校内监控设备、空调、LED电子屏等设备的维护工作;
五、负责学校打印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六、做好各种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教学的正常使用;
七、做好维修记录的工作,相关记录的归档;
八、做好维修费用帐目报销工作与统计工作;
九、对拟降级使用或申请报废的教学仪器设备或办公设备,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十、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